為切實保障轄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,規范市場銷售秩序,守護人民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園市場監管所(以下簡稱“公園所”)聚焦食用農產品銷售,特別是批發環節的監管重點與難點,創新監管方式,精準施策,以“五落實”為抓手,全面強化食用農產品銷售監督管理,取得了顯著成效。
一、落實主體責任,壓實市場開辦方“第一關”
公園所堅持源頭治理,將壓實市場開辦者主體責任作為首要任務。督促轄區內的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、農貿市場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入場銷售者檔案,要求市場開辦方對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質進行審查并定期核驗。指導市場開辦方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,加強對場內經營戶的日常巡查與培訓,確保市場內部管理規范有序,切實把好食用農產品進入流通環節的“第一道關口”。
二、落實進貨查驗,追溯產品來源“信息鏈”
針對食用農產品來源復雜、追溯難的問題,公園所嚴格要求銷售者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。執法人員通過專項檢查、日常巡查與宣傳教育相結合的方式,指導并監督銷售者索取并保存供貨者的許可證、合格證明文件以及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。對于無法提供可溯源憑證的食用農產品,督促銷售者進行快速檢測,合格后方可銷售。此舉有效建立了從產地到銷售終端的可追溯信息鏈,確保一旦發現問題產品能夠快速鎖定源頭、精準處置。
三、落實風險監測,用好技術手段“預警器”
公園所高度重視風險預警與防控,依托快速檢測等技術手段,常態化開展食用農產品風險監測。在批發市場等重點場所設立快檢室或配備快檢設備,對蔬菜水果的農藥殘留、畜禽肉及水產品的獸藥殘留等進行快速篩查。對快檢發現的問題樣品,立即要求暫停銷售,并按規定送實驗室進行定量檢測確認。通過“篩查+確認”的模式,實現對高風險品種和項目的靶向監管,提前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。
四、落實日常巡查,織密監督檢查“防護網”
堅持問題導向,公園所構建了常態化的監督檢查機制。執法人員增加對批發市場、商場超市、生鮮店等重點單位的巡查頻次,重點檢查銷售環境是否衛生、產品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、標簽標識是否規范、是否存在銷售過期變質或“三無”產品等行為。將監督抽檢與日常監管深度融合,針對消費量大、風險較高的食用農產品品種,有計劃地組織實施監督抽檢,以檢促管,倒逼銷售者規范經營行為。
五、落實執法懲戒,亮出依法嚴管“懲戒劍”
對于監督檢查、風險監測、投訴舉報等渠道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,公園所堅持“零容忍”態度,依法予以嚴厲查處。對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、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用農產品等行為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規,綜合運用責令改正、警告、罰款、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產品等手段進行處罰。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,形成有效震懾,促使銷售者自覺守法經營,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。
通過扎實推進“五落實”工作法,張店區公園所構建了從市場準入到終端銷售的全鏈條、閉環式監管模式,有效提升了食用農產品銷售環節的監管效能與水平,為轄區居民構建了更加安全、放心的食用農產品消費環境,也為規范食用農產品批發行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。下一步,公園所將繼續深化“五落實”機制,探索智慧監管新路徑,持續鞏固和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成果。